玻璃反应釜釜体受压元件用钢应符合GB 150以及HG 20581等相关规定,与受压元件相焊的非受压元件用钢应是焊接性良好的钢材。
受压元件的材料质量证明书应符合TSG R0004的规定,必要时制造单位应对材料进行复验。
应根据釜内物料的易爆或毒性程度特性、金属材料的耐腐蚀性、设计压力、设计温度、材料焊接性能要求,选用符合相应牌号的材料进行加工制造。
选用不锈钢材料加工釜体时,应符合GB 24511规定。
选用不锈钢复合钢板时,应符合NS/T 47002及GB/T 8165规定。也允许使用钦、镍、钮、错及其合金等其他耐腐蚀材料做成的钢板或复合钢板。
允许使用耐腐蚀的非金属材料做釜体的衬里,如用氟塑料衬里时,应符合HG/T 3915规定。
采用搪玻璃釜体时,应符合GB 25025及GB/T 25026规定。
非受压元件的材料应符合相应的材料标准。